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国外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法律,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北京登尼特分别对外商在北京注册独资公司的优势、名称、资本、经营氛围、操作流程、办理外商独资企业所要提供的资料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对北京登尼特提供的服务做了简要的概述,为外商在北京投资办企提供优质服务。
公司名称:
在中国,公司名称有一定限制。在同行业里,除了公司名称不能重复外,字号也不能重复。每个名称只有通过工商部门查实并预留方为有效。命名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地级市”字眼,要到市级单位审批;带有“省级”需要到省一级单位审批;带有“中国”字眼,需到中国商务部审批。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
例1: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例2:字号+(北京)+行业特点+有限公司。
例3:字号+行业特点+(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1、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在组成上,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
2、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但不同的行业注册资本也有所不同。
3、实收资本: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它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
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
1、股东: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国外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经济组织。
2、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可由外籍自然人,也可由中国籍自然人担任。
3、监事:由股东委派产生,不管是外籍自然人或中国籍自然人都可以担任此职位,如果只有一个股东,需另外提供监事。
4、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产生,外商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外籍自然人或中国籍自然人担任,他们也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由非股东、董事担任。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指的是外商独资公司在北京想从事的具体经营业务。北京公司的经营范围受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的直接限制;比如注册资本越大,经营范围越广。中国在加入WTO以后,经营范围已经逐步放宽。
操作流程:
1、委托流程:委托书(签署协议)→核准名称→交付款项→提交所需资料→审核资料→递交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告知进程→约4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视注册地址和行业时间不同)→通知客户领取资料→交余款→签收。
2、客户流程:海外投资者董事会决议→提供核准名称资料→确定经营范围→办理律师公证并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提交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北京注册地址资料(生产型办公地点需考虑消防、环保因素)→提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身份证明资料→签署法定文件→协助开户→从投资者名下将投资款汇入资本金账户(注明投资款)→验资→办理后置审批(如需)。
3、政府流程:工商局核准名称→商务局批复→企业预赋码→→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制作印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计证→国税地税→外汇管理局→银行开户(客户自理)→验资报告→更换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特殊区域需先到发改委立项)
提供的资料:
1、以境外企业形式投资提供境外公司材料:
a、境外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或决议原件;
b、境外公司证书复印件;
c、境外公司境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一份(证明投资方资信良好即可);
d、境外公司资料全套公证;(海外公司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认证)5)境外公司印章(备用,加盖申请资料之用)
e、确定北京公司名称;
f、确定北京公司注册资金、经营范围;
g、可行性报告;
h、公司章程;
i、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彩照2张;
j、监事或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k、办公场所正规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及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要求:租用时,需以股东之一、法定代表人姓名租用或者以境外公司名义租用、租期一年以上、用途为商业用途。)。
2、以境外自然人形式投资:
a、境外投资者身份公证文件原件一份(投资者在当地公证机关的身份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认证);
b、投资者境外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一式一份(证明投资方资信良好即可);除此两点外,其他与以上相同。